邓显峰律师亲办案例
南充市南部县李先生离婚案,法院一审判决离婚
来源:邓显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6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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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律师:现实生活中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依据双方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,无和好的可能来判决离婚的,不存在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法律规定,只要当事人能证明其情况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的,人民法院都应当判决准予离婚。

李先生与李女士双方是经人介绍结婚的,在结婚后双方共同生育一子,现已成年。在结婚后双方的感情很好,但在近年双方外出务工期间,常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,后来进一步发展成激烈的争吵以及抓扯。后来双方分开居住,男方试图联系女方,但女方一直避而不见,以至于男方想通过协商离婚都没有办法,后来男方向法院了解,对女方拒不回来的,要提供准确女方的送达地址,因无法提供女方的地址及电话,李先生找到南充律师邓显峰。邓显峰律师在了解案情后,确定女方已联系不到,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公告送达,并向女方的父亲取得联系。案件进入法院后,经过向当地村委会了解,并出具证明,案件进入公告送达,现此案现已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于双方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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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邓显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113*********7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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