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显峰律师亲办案例
原告称被告一方有婚外情,要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,没有证据不支持
来源:邓显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6-08
浏览量:452
  南充离婚事务律师邓显峰律师代理被告王*与原告孙女士离婚一案,原告孙女士主张被告王*存在过错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小三,并向法院提供了照片、录音及报案记录用来佐证,为此原告孙女士从北京聘请律师专程到南充来起诉,为的就是按婚姻法的规定主张过错损害赔偿与多分共同财产。被告王一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后,委托南充离婚律师邓显峰办理,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据,邓律师提出了证据的真实性、合同法及关联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见,被法院采纳。
以上内容由邓显峰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邓显峰律师咨询。
邓显峰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7530好评数6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195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邓显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113*********74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195号